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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)保山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

2024-03-06 23:1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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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1采购内容:本项目涉及食堂主副食配送等相关服务,配送的主副食清单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,配送时提前通知入围单位;采购需求: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。5.5结算方式:结算价格=按采购人询价的供货当月市场平均零售价×中标人当月供货实际供货数量×中标人报价(优惠率)。6.入围单位数量:2家(本项目择优选择2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)。1.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。3.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”、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、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,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”。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,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。4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。1.时间: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(5个工作日),每日上午8:30时至11:30时,下午14:30时至17:30时。2.递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一套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,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。(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(3)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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